防治噪声污染 太原划出“硬杠杠”,6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3-5-26 浏览:285
近日,太原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太原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对《太原市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进行了深入解读,明确了太原市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具体措施,以减轻噪声污染对居民生活环境的影响。
据介绍,《太原市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从今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为保障法律规定的落实,方案结合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特点,针对明确建筑施工降噪流程、资金保障、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的选择、噪声在线监管、夜间施工噪声管理、专项执法整治、开展共建活动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经验推广等8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建筑施工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和监督执法。检查建筑施工工地是否按照噪声防治手册制定施工噪声防治方案,明确减污降噪流程;噪声防治费用是否列入工程造价,施工合同是否予以明确;施工设备是否选择低噪声设备,是否采取必要的防治噪声污染措施、施工工序安排是否符合减污降噪要求、施工过程是否符合噪声防治规范;检查中心城区施工工地是否安装噪声监控设备并与主管部门联网;夜间施工是否办理手续或取得证明文件,并在施工现场公示;针对群众投诉举报是否落实噪声治理措施,有效降低噪声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等。
针对交通噪声污染的防治,明确了加强道路交通噪声污染监管、加强道路养护、促进道路声屏障建设等6条措施。从机动车来说,禁止擅自加装、改装机动车排气管,避免轰鸣、疾驶、“炸街”方式造成噪声污染。从大范围改善声环境质量来说,可以采取划定禁鸣路段和时段,必要时可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路段和敏感时段采取限鸣(含禁鸣)、禁行等措施,降低道路交通噪声。加强道路养护,有效降低道路坑洼不平造成的噪声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