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管理
发布时间:2023-5-26 浏览:244
中高考临近,淄博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发出通知:为保证广大考生在中高考期间有一个舒适、宁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淄博市将在中高考期间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通知主要内容如下:在中高考期间,对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时间作出限制性规定,并提前七日向社会公告。对噪声污染较重的工业生产设备、运输车辆、施工作业、商业活动、影音设备等进行监管,增加监管频次,督促企业、工地、商户和个人严格落实防噪降噪措施。鼓励工业企业和施工工地进行错时生产,调整工期和生产计划等实现中高考期间噪声的有效控制;对产生噪声较大的商区或居民区附近公园加强巡逻力度,加强夜间值守,严格控制影音和娱乐设施功放音量;对车辆通行较多的路段加强昼夜巡查,控制重型运输车辆通行,禁止鸣笛,减少交通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确保投诉渠道24小时畅通,对群众反映的噪声污染问题,及时受理、及时调查处理、及时反馈意见。
淄博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公安、生态环境、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切实加强交通、工业企业、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等噪声污染源的管控,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各区县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管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并采取管控措施,严格控制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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