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潜江扎实开展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3-11-9 浏览:200
“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主动登门,向我们宣传排污许可证管理新政策,手把手教我们如何办理,我们才能这么短时间拿到许可证,为他们点赞!”近日,湖北省潜江市巨宇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负责人开心地对记者说。连日来,潜江市生态环境局积极靠前,专班推进,扎实开展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工作,得到该市企业广泛赞誉。
据悉,2023年9月29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法逐步将排放工业噪声的排污单位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在“十四五”期间将工业噪声依法全部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随着《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HJ 1301-2023)自2023年10月1日开始实施,10月1日至10月25日,在潜江市生态环境局的大力宣传和主动服务下,该市8家排污单位申领到首批工业噪声排污许可证,另有7家排污单位在市生态环境局的全力帮扶下,通过变更申请、重新申请等方式,均顺利拿到了工业噪声排污许可证。至此,全市共计15家排污单位将工业噪声排放信息纳入排污许可管理,通过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产噪单元、主要产噪设施、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生产时段、工业噪声许可排放限值、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执行报告、信息公开等要求,推动排污单位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噪声管理,降低工业噪声污染。
该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宣传、线上线下技术培训、点对点、面对面填报指导等多种方法,结合现场联审联查,对全市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开展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切实做好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工作,持续提升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的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意识,持续深入推动全市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着力构建“源头把控、过程管理、事后监管”的全闭环管理模式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体系,为企业守法、部门执法、社会监督提供依据,为提高环境管理效能和改善环境质量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