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百姓身边的噪声污染问题
发布时间:2023-9-26 浏览:229
一是修订发布相关环评技术导则。对密切相关的声环境环评技术导则和机场工程环评技术导则进行了修订,将法律中防治噪声污染的总体要求细化为具体环评技术规定,更新了相关预测评价方法,进一步强化了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为环评领域落实法律规定提供了技术保障。
二是严格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要求。在铁路、轨道交通、公路等项目环评审批中,针对线性交通工程噪声污染特点,推动优化选址选线,尽量避开居民房屋、学校等噪声敏感建筑物或采取隧道等无害化穿越方式通过;因工程地质原因,实在难以避让的,强化了声屏障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运用,明确了监测体系建设和跟踪监测要求,切实减轻对沿线群众的噪声影响。京雄城际固霸特大桥段的全封闭声屏障措施已经投入运用,这也是国内首个适用于时速350公里高铁线路的全封闭声屏障工程,效果显著;沈白铁路、中山东部外环高速公路二期工程等项目全封闭声屏障措施正在按照环评要求实施。同时,针对机场噪声污染防治等问题,正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文件。
三是推动工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出台《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完成排污许可平台相关功能开发,为工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夯实支撑条件。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的通知》,要求“十四五”前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全部依法申请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相关管理要求,充分发挥环评源头预防噪声污染的作用,切实守护好群众和谐安宁的生活环境: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贯,推动新的声环境和机场工程环评技术导则落地应用,确保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实施。
二是指导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环评审批中,把好噪声污染防治关,提出严格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守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快出台机场行业环评管理政策文件,进一步细化机场选址、噪声污染防治等要求,推动解决机场周边噪声污染问题。
四是加快出台《关于加强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的通知》,指导地方依法有序开展工业噪声排污许可证核发,引导排污单位依法做好工业噪声污染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