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3—2025)》发布
发布时间:2023-9-23 浏览:171
日前,鹤壁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鹤壁市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3—2025)》(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系统谋划解决噪声污染问题。到2025年,全市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力争达到85%。
《行动计划》共十章47条,从加强声环境管理、严格噪声源头管理、加强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深化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推进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强化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提升噪声监测能力、提升科技治污能力和压实工作责任等9个方面,系统谋划了鹤壁市2023年至2025年拟主要开展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在加强声环境管理方面,鹤壁市将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辖区声环境功能区评估工作;2024年底前完成噪声污染源清单编制工作;2025年起定期公开发布鹤壁市声环境质量状况信息和噪声污染防治报告。
在严格噪声源头管理方面,鹤壁市严格落实《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等技术要求;交通基础设施选线、建筑布局和房屋设计要科学合理,新建公路、铁路项目尽量绕避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编制专项规划和实施建设项目时应依法开展环评,同时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噪声限值国家标准的产品。
在加强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方面,鹤壁市严格执行工业噪声环境准入要求,严格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开展工业噪声污染源达标整治,严格查处工业园区企业噪声超标扰民行为,实现敏感区内工业企业噪声排放全面达标。
在深化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方面,鹤壁市推广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噪声防治及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管理,严格处罚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污染行为。
在推进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方面,鹤壁市强化机动车噪声监管,加强公路和城市道路、桥梁的维护保养,细化铁路噪声污染治理措施,鼓励通过中心城区的铁路两侧设置具有隔音效果的封闭防护栅栏。
在强化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方面,鹤壁市严格经营场所、公众场所噪声管控,规范娱乐旅游活动,将噪声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旅游宣传内容,督促住房开发经营者、物业服务单位、装修人员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鼓励社区居民进行自我管理,积极推动“宁静城市”创建工作。
在提升噪声监测能力方面,鹤壁市于2023年底前优化调整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统一纳入国家管理;2025年1月1日起,全市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推进噪声监测计量溯源,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综合执法。
在推进法规标准建设方面,鹤壁市加快噪声污染防治立法,探索研究噪声污染防治新技术,加强管理和技术队伍建设,将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表彰和奖励范围,切实提升科技治污能力。
在压实工作责任方面,鹤壁市建立噪声防治部门联动机制,加大噪声污染防治监测、执法投入,强化噪声污染防治考核,积极开展绿色护考等行动。加强宣传引导,积极推动公众参与,倡导社会组织开展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活动,合力推动营造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社会共管共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