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印发《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3—2025年)》
发布时间:2023-9-9 浏览:223
“稳步降低噪声投诉率,推进全省‘十四五’期间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逐步形成宁静和谐的文明意识和社会氛围。到2025年,全省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近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陕西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分类施治 深化“5”类管控
《行动计划》从源头规划到末端治理,从控制增量到削减存量,针对不同噪声类型多措并举,稳步提高噪声污染防治水平。
严格噪声源头管理。完善相关规划要求,优化噪声敏感建筑物建设布局,严格落实污染防治要求,紧抓产品质量监管,推广先进技术。
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树立工业噪声治理标杆,加强工业园区管控,推进工业噪声实施排污许可和重点排污单位管理。
强化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推广低噪声施工设备使用,落实建筑施工噪声管控责任,加严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要求。
加大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力度。严格机动车、船舶噪声监管治理,加强公路和城市道路养护,细化城市轨道、铁路噪声污染防治要求,深化民用机场周围噪声治理。
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严格经营场所噪声管理,营造文化场所宁静氛围,细化公共场所管理要求,文明开展娱乐、旅游活动,重点针对社区和邻里噪声完善管理举措,共同维护社会和谐。
强化“4”项保障 确保任务完成
《行动计划》以建立基本完善的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体系为目标,切实巩固管理基础,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整体性推动噪声管控升级。
夯实声环境管理基础。开展声环境功能区评估和优化调整,推动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发布噪声污染防治信息,推动落实各地声环境质量改善责任。
完善法规标准,加强科技教育支撑。推动相关法律法规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衔接,完善噪声污染防治标准体系,加大科研教育和人才培养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加强监测,严格执法。强化声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管理,推动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按照要求核发排污许可证,制定噪声重点排污单位管理名录,严格噪声污染防治领域执法,提升基层执法能力。
紧抓责任落实,引导全民共治。推进噪声污染防治协同联动,优化纠纷解决方式,严格考核问责,推动噪声污染防治队伍建设,构建社会共治良好局面。
畅通举报渠道 实行有奖举报
记者还了解到,今年以来,陕西省受理环境投诉举报5339件,其中噪声扰民问题3725件,占比69.8%,目前已经基本办结。为及时回应群众举报诉求,陕西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按照“依法受理、及时办理”的原则,不断提升投诉举报办理满意度。
为方便群众对噪声的投诉举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对“12345”“12369”、生态环境投诉举报管理系统建立了“日抽查督促,周调度提醒,月汇总通报,季抽查回访”工作机制。针对全省生态环境投诉举报工作实际,始终做到“3个100%”:一是进一步加强值守工作,确保投诉举报热线接通率100%。二是以“事要解决”为目标,落实问题整改率100%,对群众环境投诉举报的噪声问题立查、立改、见效。三是接件后及时与群众联系,举报投诉答复率达100%,办理过程中加强与群众的有效沟通,办结后及时将结果向群众反馈。
实行有奖举报,激励全民参与。2021年3月,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陕西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举报途径、证据材料、奖励范围,并根据举报的内容、性质、协查程度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危害情况,对举报人进行分级奖励。自《办法》实施以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共发放举报奖励金33万余元,极大地提升了公民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四快”反应机制,即举报上报快、指挥调度快、到达现场快、协调处理快。同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采取实地调查、督查督办的方式,切实提高案件办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