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将制定“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4-1 浏览:288
日前,安徽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及五年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省生态环境厅厅长曹哨兵表示,2022年,我省完成了国家下达生态环境保护主要目标,公众生态环境满意率连续保持高位。今年,我省将聚力攻坚环境污染防治,开展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攻坚,制定安徽省“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
2022 年11月,中央通报了上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结果,我省为“优秀”等次,居全国第8位。《报告》指出,去年全省空气质量稳定向好,全省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34.9微克/立方米,连续两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省16个省辖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为81.8%。
今年我省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有哪些总体安排?曹哨兵透露,今年省生态环境厅将强化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积极配合做好省人大对我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认真做好《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制定的相关工作,协同开展《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等5项立法调研论证,指导各地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小快灵”立法工作。
在加快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方面,我省将稳妥有序推进“双碳”战略, 大力发展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创新省级试点,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落实钢铁、水泥等产能置换政策,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加大风电、光伏、抽水蓄能等发电项目建设力度。推动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
此外,我省还将聚力攻坚环境污染防治,开展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攻坚。制定安徽省“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深入 实施淮河流域水质提升行动和新一轮巢湖综合治理。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强新污染物治理。
近五年来,我省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有效解决一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据介绍,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在全国率先实现16个设区市两轮例行督察全覆盖、率先创新督察方式开展专项督察、率先拓展督察范围开展省直部门和省属企业督察、率先开展第三轮省级督察,主要做法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作交流。今年,省生态环境厅将紧盯中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和人大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推动年度整改任务按期完成。
在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方面,我省将组织编制美丽安徽建设规划纲要。重点实施长江、淮河、江淮运河、新安江生态廊道和皖南、 皖西生态屏障建设工程。谋划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积极探索我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路径,大力支持黄山市争取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此外,我省将推动建立长江干流跨省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进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试验区建设。全面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强化“数字安徽-智慧环保”平台建设,构建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主的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不断提高现代环境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