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噪声污染 切实还“静”于民
发布时间:2022-11-9 浏览:429
正在伏案学习,楼下广场传来嘈杂的广场舞音乐;漫步公园本想享受静谧时光,却被迫硬生生听了一段“吹拉弹唱”……类似遭遇,相信有不少人都经历过。近年来,公园内休闲娱乐活动所引发的噪声扰民问题,逐渐成为群众普遍关心的焦点和社会治理的重点。
不可否认,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群众追求高品质生活的愿望越发强烈,特别是对于改善噪声环境尤为迫切。这就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要小看了噪声污染,作为环境污染的一种,其危害性不比水污染、大气污染和土壤污染要小。相关研究显示,作为看不见的“健康杀手”,噪声不仅会让人烦躁、头晕、耳鸣以及影响睡眠质量,还会增加罹患心脏病等疾病的风险。可以说,噪音污染已经成为影响群众身心健康的一大城市公害。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于今年6月5日施行。针对近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广场舞噪声扰民、机动车轰鸣甚至“炸街”扰民等问题,作出明确规范,划定行为红线,这为防治噪声污染,努力为群众守护和谐安宁家园,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我市于日前也作出了对公园实行噪声限值的规定。据悉,我市第一批实行噪声限值的有47处公园。规定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公园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对于违反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法规且拒不改正的,将对个人和单位进行罚款处罚。以法治的力量守护好公众的“安静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才能不断变为现实。
防治噪声污染,实行噪声限值看似是“家长里短”的小事,其实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为此,要注重常态长效,坚持不懈抓下去,有牵头部门统筹协调,有协作部门密切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把这项惠民举措做到群众心坎上。实行噪声限值不仅是生态环境保护课题,也是市民文明素质考题。对于社会个体来说,应当树立社会责任感和公德心,在日常生活和娱乐中,多一些换位思考,多为他人考虑,尽量避开市民睡眠和休息时间段,尽量控制力度和音量。只有个体文明素养提升了,公园里的噪声才会降下来。
公园噪音“顽疾”由来已久,如何做到还“静”于民,这是一项系统工作。需要多部门合力推进、全社会积极参与,厚植噪声污染治理的法治土壤,提升社会治理精准度,涵养文明新风尚。如此,就一定能减少和消除噪声污染,为广大群众营造一个舒适、安宁的人居环境。
OSEN-Z02型公园环境噪声在线监测系统,符合GB/T3785-20102级、GB/T3241 -2010 2级标准,通过物联网技术与现场端仪器仪表进行互联互通,完成对环境噪声数据实时采集,并对采集数据统计分析,计算噪声值,是一种简易型的户外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它由户外监测箱、噪声传感器、数据采集统计分析软件、GPRS无线传输模块、服务器云平台软件,微信客户端等部分组成。计测量范围超大,功能强,稳定性好。应用广泛,适用于公园环境噪声自动监测、噪声污染源(如施工场地、厂界、道路车辆等)噪声数据在线监测。